什么是離岸公司? 答:離岸公司是一個法律認可的團體,于海外注冊;以獨立身份存在,承擔有限責任。離岸公司可售賣股標,有起訴權(quán)及被起訴,以及永久存在。 怎樣運用離岸公司? 答:離岸公司可擁有及經(jīng)營進出口業(yè)務生意,發(fā)行股標、債券或集資、作保證人、聘用職員、買賣貨品及勞務、簽定合同、租用寫字樓購買房地產(chǎn),開設(shè)銀行戶口,以及為員工成立退休保障計劃。 什么是離岸公司大綱? 答:公司大綱是一份證明公司成立的文件。內(nèi)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稱、股票形式及公司成立目的。顧客如欲用其獨特形式的公司大綱,或需要特別的股份條款,國際注冊有限公司法律部門可提供專業(yè)意見。 什么是離岸公司附例? 答:附例亦稱[公司章程],是公司為其股東、行政人員及董事而設(shè)立的規(guī)則。采納附例是董事局組織公司的初步工作之一。在成立公司時,國際注冊有限公司可因應要求代顧客采納標準附例。與公司大納不同,附例通常作為內(nèi)部文件保存,但亦可向各注冊處登記。 離岸公司資料查詢可得悉什么詳情? 答:[公司資料查詢]可得悉公司名稱、成立日期、曾修訂資料以及所有公開登記的文件。根據(jù)馬紹爾群島的法律,公司行政人員、董事或股東的姓名無須注冊登記。因此,這方面的資料是絕對保密。 什么是不記名及記名股票? 答:在不記名股票上無須寫上持股人姓名。持股票者即為股票合法持有人。在記名股票上必須寫上持股人姓名。股東姓名亦必須登記在公司記錄上。馬紹爾群島容許發(fā)行不記名及記名股票。股票登記是公司內(nèi)部的記錄文件。股票登記文件一般只有董事、行政人員及股東可以取閱,但必須根據(jù)個別的公司大綱為準。 什么是離岸公司標準股票形式? 答:公司股票的標準形式是五百份無票面價值的記名及/或不記名股票,或以五萬美元為限的票面價值。股票價值可以任何貨幣作單位。 什么是現(xiàn)成離岸公司? 答:現(xiàn)成公司是一些已成立,但仍未開始運作的公司,用以應付顧客即時之需。 什么是離岸公司注冊代理? 答:注冊代理確保成立的公司有委派代表,方便替其收取法律文件及與注冊部門聯(lián)系。注冊代理收到文件后,便根據(jù)該公司的通訊地址遞送文件。 誰是馬紹爾群島的離岸公司注冊代理? 答:馬紹爾群島的注冊代理是馬紹爾群島信托有限公司(The Trust Company of The Marshall Islands, Inc.)。 信托公司會否提供董事? 答:公司成立初期,信托公司可因應客戶要求提供董事,協(xié)助采納附例及委托行政人員,該董事會于事后辭職。但信托公司不會提供被提名人服務(nominee services)。 離岸公司所需董事人數(shù)是多少? 答:馬紹爾群島并無規(guī)限董事人數(sh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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